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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违规跨境炒股空间收缩后,又有人群盯上了私募跨境TRS产品,寻找新的海外科技股炒作通道!监管重拳出击,暂停新增跨境TRS规模

加入日期:2026/6/24 14:47:47

  中财投资网(www.161588.com)2026/6/24 14:47:47讯:

部分资金炒作海外科技股路径遭到限制后,又有人群盯上了比较小众的私募跨境TRS产品!

据上证报报道,内地居民违规跨境炒股空间收缩后,使用跨境TRS配置海外科技标的的私募产品愈发受到资金关注。6月23日,多家私募陆续收到合作券商(核心股)的通知,监管要求暂停管理人跨境TRS(总收益互换)规模新增。有沪上私募人士透露:相关通知较为突然,部分产品策略短期可能出现一定变化,目前正在等待进一步细化的跨境TRS额度规范。

跨境收益互换(TRS)本质是一种场外衍生品合约。TRS允许合格机构投资者在不直接持有海外资产(本金不出海)情况下,通过互换协议(与对手券商(核心股)签订)获得该资产的收益(或亏损)。

其与结构性存款类似,跨境TRS通常也会选择某一类境外资产作为挂钩标的,针对其收益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的交换。但不同的是,投资者可以通过外资银行(核心股)及证券公司参与,投资者一般需要符合机构的准入要求。相较结构性存款,跨境TRS参与的路径相对更多,可以选择的挂钩资产也更加多元。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内投资者参与境外市场投资的主要渠道包括港股通、QDII与跨境理财通、跨境收益互换等等。其中,相较于港股通、QDII被投资者与市场所熟悉,跨境收益互换是小众业务,并没有走入大众的视野。

在跨境收益互换模式下,投资者资金不用出境,以人民币形式存于境内,不发生实际上的换汇出境。双方对收益部分进行现金流交换,用人民币进行净额结算,大大降低了汇率风险和换汇成本。

根据业务流程,投资者与境内券商(核心股)签订SAC主协议后,向券商支付保证金,券商再委托其在香港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买入对应的境外标的。在互换协议中,机构投资者向券商支付固定收益,券商则向投资者支付权益收益,包括股票买卖差价和分红等。

而此前,内地居民违规跨境炒股空间漏洞被封堵之后,部分资金炒作海外科技股的路径遭到限制,随着全球科技股行情一浪高过一浪,停不下来的资金不断开始寻找新的通道。

据上证报报道,一位百亿级私募人士也称:QDII产品的热门海外基金时常限购、封盘、场内溢价,因此通过私募配置境外资产的资金需求今年显著增长,跨境TRS额度愈发稀缺,部分券商(核心股)交易台在此之前几乎都不接受私募的跨境TRS额度申请了。

截至目前,国内共有中信证券、国君海通、华泰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广发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申万宏源等9家券商(核心股)有资格开展跨境收益互换业务。

今年5月份,内地居民违规跨境炒股问题被封堵。

5月22日,证监会发布消息查处老虎等机构非法跨境展业案件。证监会提到,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未经核准,未取得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许可、经营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许可,在境内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推广、处理交易指令等相关证券业务服务并获取相关收益,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证监会强调上述非法跨境展业行为,违反了我国证券基金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拟决定没收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严厉处罚。

同日,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经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根据方案,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业务,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要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器,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务。

相较于过往阶段性监管提示,本次整治明确设置2年整改过渡期,敲定停新增、清存量的核心规则,彻底终结无牌跨境券商(核心股)在内地的灰色展业时代。

中信证券研报测算,富途证券旗下受影响存量资产规模约1500亿~1800亿港元,老虎证券约450亿~500亿港元。考虑其他(核心股)受影响券商(核心股),全市场受影响规模预计2000亿~2500亿港元。

自今年以来,私募基金跨境投资问题已经得到监管层重视。

3月13日,中基协起草了《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重要内容模板(征求意见稿)》,并就相关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信息披露细则》中规定,如果证券私募基金涉及跨境投资,《信息披露细则》要求其应当分别按照境外资产类别及境外资产交易场所所在国家或地区披露投资规模以及占比、跨境投资方式及路径等情况。特别是通过衍生品等方式投资境外资产的,其跨境投资路径的披露应当包括交易对手方名称、所投资产管理产品名称、所投产品管理人名称及其基本情况等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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