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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信批违规收警示函 控股股东已套现3.86亿元

加入日期:2026/6/22 15:34:14

  中财投资网(www.161588.com)2026/6/22 15:34:14讯:

  

  乐鑫科技(688018.SH)近日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乐鑫科技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6〕168号)《关于对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对乐鑫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乐鑫科技存在两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一是未按规定披露购买房产的重大事项。2025年3月14日,乐鑫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明确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研发大楼用于扩充研发场地,含税转让总价款不低于4.37亿元,相关交易达到信息披露标准。2025年3月15日,乐鑫科技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提及购置研发大楼事项,但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一号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公告》(上证函〔2024〕3304号)规定的格式予以披露,导致信息披露不完整。乐鑫科技直至2025年4月30日才按规定格式披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有关规定。

  

  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取得深圳市明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栈信息)控制权的重大事项。2024年4月,乐鑫科技与交易相关的对手方签订明栈信息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取得明栈信息控制权事项。2024年10月,乐鑫科技编制的明栈信息财务报表显示最终确定的2023年净利润1365.95万元,相关交易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乐鑫科技在知悉上述情况后,未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二号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上证函〔2024〕1475号)规定的格式予以披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乐鑫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乐鑫科技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后续公司将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根据乐鑫科技于2025年8月14日晚间披露的《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8月14日,股东乐鑫(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香港)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567,027股,减持价格区间为147.75元/股至166.00元/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45,000股,减持价格为109.04元/股。乐鑫香港合计减持1,812,027股,根据减持价格计算,套现总金额约273,536,846.12元。2025年7月10日,乐鑫科技高级管理人员邵静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8,440股,减持价格为156.06元/股,套现总金额1,317,146.40元。乐鑫香港和邵静博减持计划期间内容合计减持1,820,467股,套现总金额274,853,992.52元。

  

  乐鑫香港为乐鑫科技控股股东,邵静博为乐鑫科技财务总监。乐鑫科技实际控制人为Teo Swee Ann,新加坡国籍,通过乐鑫香港间接持有乐鑫科技股票。

  

  根据乐鑫科技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乐鑫香港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90.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250,000股。以此计算,乐鑫香港本次询价转让金额为11,250.00万元。

  

  乐鑫香港上述减持金额和询价转让金额合计为38,603.68万元。

  

  乐鑫科技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62.60元/股,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许德学、张寅博。

  

  乐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25,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13,165.22万元,比原计划多募12024.29万元。根据乐鑫科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该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01,140.93万元,分别用于标准协议无线互联芯片技术升级项目、AI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乐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计12,034.78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10,794.42万元。

  

  2024年5月10日,乐鑫科技公告以每10股转增4股并税前派息10元,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16日;2025年5月28日,乐鑫科技公告以每10股转增4股并税前派息6元,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4日;2026年6月1日,乐鑫科技公告以每10股转增4股并税前派息5元,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5日。

  

  乐鑫科技于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4号)核准,乐鑫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440,288股,发行价格为170.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7,876,643.5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057,353.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5,819,289.88元。上述资金于2025年9月26日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5]38944号的验资报告。

  

  经计算,乐鑫科技上市以来两次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302,987.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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