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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杀”事故赔偿司法解释出台,支持交强险和商业险赔付,曾有司机赔偿82万

加入日期:2026/5/6 12:22:57

  中财投资网(www.161588.com)2026/5/6 12:22:57讯:

据新华社消息:最高人民法院5月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共12条,从责任主体、责任认定、赔偿计算、程序规定等方面作出规定,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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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门杀事故,司法解释明确,被侵权人主张乘车人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并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以及按照商业三者险合同的约定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前,针对开门杀事故争议较多。据广州日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审结了一起开门杀事故赔偿案件,事故中的乘客在下车开门时撞倒了骑行电动车的白某,导致其颅脑损伤,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重度受限,构成八级伤残;其外伤性癫痫(中度),构成六级残疾。

随后白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167万余元,不足部分由司机王先生承担70%赔偿责任,乘客小阳承担30%赔偿责任。

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如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19.8万元;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82.1万余元,网约车公司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乘客承担30%责任,赔偿受害人35.2万余元,对该部分,网约车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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