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投资网(www.161588.com)2026/5/26 1:57:32讯:
本报记者 张晓玉
5月25日晚间,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出售参股公司中和上大航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大股份”)部分股票的议案,拟以询价转让方式出售不超过1673.40万股,占上大股份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5%。
公告显示,中航重机目前持有上大股份5000万股,持股比例13.45%,为第二大股东;本次拟出售股份来源于上大股份首发前股份,已于2025年10月16日解禁,具备转让条件。
截至2025年末,该部分拟出售股份账面价值为8680.84万元,转让价格将以询价结果确定,同时需满足双重底价约束:一是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70%;二是不低于内部决策日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70%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严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教授胡麒牧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次股份出售是央企市场化资本运作的典型案例,并非对标的公司基本面看空。一方面,上大股份上市后股权增值明显,适度出售股权可兑现投资收益,增厚中航重机业绩;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股东通过规范流程、合理定价退出部分股权,可将资金集中到更具战略意义的主业板块,提升整体资产回报率。
胡麒牧认为,双重底价设置可有效阻断低价转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询价转让机制也利于引入长期机构资金,有助于改善上大股份股东结构。
公告显示,本次出售授权中航重机董事长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9月4日前择机实施,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
中航重机表示,公司本次出售上大股份部分股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本布局,落实中央企业市值管理要求。本次出售资产将根据市场环境、股票价格等情况而定,故存在出售时间、价格以及是否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对所持有上大股份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会计科目核算,公司本次出售上大股份股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不会增加公司营业收入,也不会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金额,但会增加公司净利润及归母净利润。
从股权与业务渊源看,中航重机与上大股份合作已久。2010年,中航重机增资进入上大股份前身,助力其布局高温合金再生与锻造业务;上大股份专注高温合金材料,产品应用于航空航天、核电等高端领域,是中航重机工业体系重要材料供应商,双方长期存在稳定关联交易,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规模超2.6亿元。即使完成本次出售,中航重机仍将持有上大股份不低于8.95%的股权,继续保持战略协同与业务合作关系,出售不以退出产业链为目的。
中航重机作为航空工业集团旗下核心零部件上市平台,近年来持续聚焦主责主业,通过盘活参股资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投向高端制造、技术研发等核心领域。
添翼数字经济智库高级研究员吴婉莹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出售股权的意义在于,这是国有上市公司从“管资产”转向“管资本”的常规市场化操作。通过此次询价转让,中航重机在严格的双重底价约束下锁定退出收益,既能盘活存量股权投资、回收资金反哺主业,又能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借助资本市场的定价功能实现资本的动态优化配置与保值增值,体现了国企改革中提升资本运营效率、调整布局结构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