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国有资本“三个集中”。这是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路径和主攻方向。要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立足比较优势,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促进存量资产盘活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牢固树立战略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创新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加快产业结构跃迁升级。推动产业升级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实体经济的骨干中坚,必须在产业升级中走在前、作表率,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要坚持两端发力,深入实施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一方面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基础支撑作用大、正向外溢效应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孵化未来产业,深耕细作重点领域,引领新赛道
新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参与“两重”、“两新”,加快以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一体推进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工艺升级,深入实施“AI+”专项行动,加快生产、管理、营销模式变革和流程再造,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加快打造自主可控产业链供应链。产业大厦不能建立在别人的地基之上,发展主动权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国有企业在我国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必须切实扛起维护产业安全责任,紧紧围绕解决我国产业体系中的卡点、堵点、断点问题,不断增强支撑保障能力。要深入落实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聚焦航空航天、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生物技术等领域迫切需求,扎实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强化行业共性技术协同攻关,从源头和底层解决我国产业体系“缺基少核”问题。加大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探开发投入,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重点矿种投产扩能,扩大我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纵深,更好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全面强化创新能力体系建设,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近年来国有企业科研投入持续加大,在载人航天、深海深地探测、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成果,但基础前沿研究偏弱、重大原创性成果缺乏、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决定》对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等提出明确要求。国有企业要自觉担负起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使命,坚持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生态构建一体推进,不断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打造更多国之重器,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提升原创技术供给能力。基础研究、原始创新一旦取得突破,很可能重塑产业和市场竞争格局,对生产力质态带来根本性影响。国有企业作为科技强国建设的骨干中坚,必须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掌握未来发展主动权。要坚持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科技资源统筹,更加积极参与国家级研发平台建设,主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打造创新联合体升级版,努力产出一批原创性、颠覆性成果。加强市场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强化技术预见、多线布局,突破和掌握更多“根技术”,推动企业创新从跟踪模仿式向开创引领型转变。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在国家和产业急需但其他企业缺乏意愿或能力的领域坚定投入,加强对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长期稳定支持,提高投入产出效率。
提升成果转化带动能力。科技成果敲不开“市场的大门”,大量成果被“束之高阁”,是当前制约科技实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痛点。国有企业处在国家创新链条的枢纽位置,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主体。要切实发挥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的作用,着眼推动技术从发明到走向产业化,着力推进高效率创新协同、高水平创新合作,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一批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强化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可靠性验证等能力,使真正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新技术脱颖而出。健全常态化产学研成果对接机制,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力度,着力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提升创新生态塑造能力。人才是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创新生态对于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潜能具有重要意义。要优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各个环节,加大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引进培养力度,深入实施中央企业人才高地专项行动,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科研规律,对创新活动给予足够的包容支持,持续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保障科研人员以“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潜心攻关。?
四、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同新征程国资国企战略使命更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进改革,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科技和产业“硬实力”的竞争,一定程度也是制度“软实力”的比拼。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接续推进,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得到有力破除,但还有不少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活力动力的顽瘴痼疾尚未完全解决,支撑国有企业履行新征程新使命的体制机制还有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决定》对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等专门作出部署。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治理结构、监管体制、管理机制等改革,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从整体上提升制度竞争力引领力。
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必须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完善和发展。要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健全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建设科学规范高效的董事会,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形神兼备”。健全更加精准规范高效的收入分配机制,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推动企业薪酬结构更加合理合规。深入推进企业组织形态变革,着力去行政化、机关化,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
健全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国有企业改革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不做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集中统一监管制度,打造专责专业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推进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监管。完善出资人监督约束机制,用好信息化、智能化等方式,在“三重一大”等重点领域探索推进穿透式监管,强化实时监测,增强监督刚性,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坚持“放得活”与“管得住”相统一,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战略协同,该管的坚决管住、不该管的坚决不管,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构建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有效机制。企业家是企业发展的决策主体,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发展活力动力的重要源泉。要树立崇尚实干、实绩、实效的选人用人鲜明导向,完善领导人员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任用制度,把敢抓改革、善抓改革的高素质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尽职合规免责机制,着力消除妨碍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强化正向激励,支持企业各级领导人员争做优秀企业家,以企业领导人员敢为带动企业敢干、员工敢首创。